原青海省西宁市经济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局长王凯受贿、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由海东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凯涉嫌受贿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依法向民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王凯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作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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