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不贷!青海5起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以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现将5起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曲麻莱县公安局二级主任科员,麻多乡郭洋村驻村工作队队员,原巴干乡团结村驻村第一书记旦增嘉措未严格履职问题

 

旦增嘉措在2023年7月至9月担任巴干乡团结村驻村第一书记期间,不认真履行第一书记职责,缺席乡党委召开的工作会议,未按照要求报送工作资料;在2023年9月18日安排到麻多乡郭洋村驻村任工作队员期间,未按照要求报到履职,无故失联。2023年10月,旦增嘉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囊谦县东坝乡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多拉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

 

2016年12月至2023年5月,多拉在担任囊谦县东坝乡尕麦村扶贫资金协会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改变互助资金用途,挪用扶贫互助资金806900元用于个人使用。2023年8月,多拉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杂多县昂赛乡热情村党支部委员、村民委员会委员才加涉嫌贪污农牧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问题

 

才加在2018年热情村农牧民危旧房改造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伙同项目承包人,套取热情村两户危旧房项目改造资金12万元,其中才加个人获利6.6万元。2023年9月,才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称多县珍秦镇八村支部书记求哇违规使用光伏收益资金问题

 

称多县珍秦镇八村党支部书记求哇,通过组织召开村民大会的形式,违规将光伏收益资金中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的301844元,用于缴纳全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2023年10月,求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称多县清水河镇红旗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白江违规使用光伏收益资金问题

 

称多县清水河镇红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白江违反政策规定将红旗村1户2人享受的光伏收益公益性岗位工资平摊给3户6人。2023年10月,白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从以上5起典型案例来看,有的履职不力,作风漂浮,有的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有的不按照政策制度执行,违规操作专项资金,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金。本质上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政绩观偏差、群众观念淡薄、纪法意识淡化,不仅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还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更是严重啃食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必须坚决纠治。

乡村振兴是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结合当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坚决扛起乡村振兴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治理重点放到保障促进乡村振兴各项部署上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坚决纠治乡村振兴领域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惩治乡村振兴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以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

  中共玉树州纪委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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