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海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32号)

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为高效统筹做好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工作,巩固我州“零输入、零感染”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报备制度。所有省外来州返州人员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健康青海”(“健康青海二维码”详见附件),点击“健康卡服务”进入“来青返青人员报备”平台进行在线信息报备,在抵达前24小时内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因故无法提前报备的,须在抵达目的地后2小时内进行报备。各县要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建立健全报备管理制度,专人负责本乡镇、村(社区)信息报备平台管理,主动排查辖区省外来州返州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未落实报备制度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严格人员分类管理。所有省外来州返州人员在查验“双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基础上,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来州人员、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返州人员、上海或途经上海、行程码“红码”人员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各检测1次)。行程码带“*”号和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旅居史人员执行“5天居家医学隔离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3、5天检测)”。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执行3天居家医学隔离观察+2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管理条件的,一律进行集中隔离观察。省内来州返州人员14天内无省外行程轨迹的持“双码”即可通行,14天内有省外行程轨迹的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来州车辆查验“双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实行“落地即检”。

三、继续从严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按照“全员筛+重点筛”要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每周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督促村(社区)居民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和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等特殊人群每两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教育机构、景区景点、餐饮服务、冷链物流、快递外卖、小区物业、公共交通及各类经营场所等从业人员,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公共场所(交通工具)继续严格执行戴口罩、扫双码、测体温、2米线、常通风、规范消杀等常态化管控措施。医院、药店、诊所规范发热门诊、药品销售、门诊诊疗行为,发挥好“哨点”作用。

四、全面落实重点场所“凡进必检”。全州旅游景区实行“限量、预约、错峰”,农贸(菜)市场、商场、超市、汽车站、酒店、宾馆、校外培训机构、影院、浴场、美容院、足浴店、KTV、歌舞厅、酒吧、网吧、棋牌室、演艺厅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双码”必扫,同时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持续推进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各县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思维,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保护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60岁及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覆盖率,于6月30日前完成省定92%的接种任务,确保做到应接尽接。持续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处置,确保接种安全有序,共同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六、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时刻关注自身健康码、行程码变化,坚持健康生活习惯,规范收取快递包裹,加强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咽痛等不适症状,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接诊医生相关旅居史,就医途中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如故意隐瞒涉疫旅居史和接触史,或有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健康青海小程序二维码海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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