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二十九号)

海北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二十九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会商会议相关工作要求,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来返州人员报备管理。所有省外来返州人员须在抵州前24小时内,通过“来青返青报备”平台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完成报备,抵州后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报备的,须在抵州后2小时内进行报备。对不主动报备或虚报、瞒报人员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予以处罚。同时,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如不履行“落地检”要求,“健康码”将赋红码。省内所有来返州人员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序流动,无需报备。

二、分类做好来返州人员管理。对中高风险地区(以市、县、区、旗为范围)以及上海市(或途经上海)来返州人员执行“7+7”(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对行程码带“*”号和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来返州人员执行“5+3”(5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对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州人员执行“3+2”(3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上述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严格执行单人单间、足不出户隔离管控要求,隔离期间信康码赋黄码或红码,限制出行。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应集中隔离)。按照“就地就近”原则,中高风险地区和上海市来返州人员抵达西宁市火车站和飞机场后在西宁市和海东市进行集中隔离管控。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及时和我州派驻火车站、飞机场工作专班对接,做好低风险地区来返州人员和集中隔离人员解除隔离后点对点接驳转运工作。

三、精准科学做好社会面管理。各类公共场所(交通工具)要继续严格落实戴口罩、扫双码、测体温、2米线、常通风、规范消杀等常态化管控措施。餐饮行业要持续做好消毒消杀和人员健康监测。娱乐场所、KTV、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娱乐健身场所等室内场所有序开放,最大接待量不超过60%。旅游景区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全面开放,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严格控制最大瞬流量。

四、持续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每周至少进行1次常态化核酸检测。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积极引导,组织广大群众主动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景区景点、冷链物流、邮政、快递外卖、小区物业、公共交通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每周至少进行2次核酸检测。各省际交通隘口要分类管理入州车辆,做好来返州车辆及人员信息登记、查验等工作,按照“落地即检”要求,快速完成抗原检测和核酸采样,在第一落地点应查尽查,最大程度发现和管控风险。

五、积极推进新冠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最有效、最经济的方法,老年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有效降低感染后的重症和死亡风险。请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未完成全程接种疫苗的尽快补种。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尽快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六、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广大干部群众要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时刻关注自身健康码、行程码变化,加强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咽痛等不适症状,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接诊医生相关旅居史,就医途中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如故意隐瞒涉疫旅居史和接触史,或有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海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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