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合理安排警力,在交通管理相对薄弱的乡村加大路检路查力度,查获一起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5月20日,民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享大线检查过往机动车时,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由古鄯驶往官亭方向,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证件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有酒气,根据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驾驶人米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3.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在查询驾驶人米某某身份及车辆信息时,发现米某某于今年4月1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但仅仅过了一个多月,米某某不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米某某因实施“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以及“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被民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六日,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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