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一男子在微信群辱骂村干部被行拘

近日,互助县公安局南门峡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微信群辱骂村干部案件,有力的维护了辖区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

青海一男子在微信群辱骂村干部被行拘

2月3日10时43分,南门峡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朱某某向派出所电话报警称:“昨天下午18时40分许开始,我村村民李某德在本村村民微信群内,发送语音信息对我进行辱骂,请派出所给予查处”。接警后,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发现李某德长期在西宁市务工居住,其住宅转让他人,民警遂赶赴西宁市依法将李某德传唤到所进行询问,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李某德对在微信群辱骂村干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2月2日下午18时许,在西宁务工的南门峡镇某村村民李某德在手机上看见本村村民微信群内村民正在为抗击疫情捐款,对村干部没有给自己申请解决低保一事心怀不满的李某德,酒后便在达400多人的村民微信群内,发送40余条语音信息辱骂村干部,先后时长3小时,严重影响了村干部的身心健康,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互助县公安局对李某德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之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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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生福韩生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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