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源县:多举措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西宁市湟源县:多举措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8%,湟水河出境断面(扎麻隆)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县级水源地、“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今年以来,湟源县紧紧围绕稳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突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领域,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逐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愈加牢固。

湟源县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度,先后组织成立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为主任的湟源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湟水河流域(湟源段)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水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和湟源县生态环境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印发《湟源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湟源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健全和明确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企业责任及全民行动体系,建立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月调度月通报”、突出问题现场督办工作机制和湟水河水质监测预警体系,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实行施工备案管理制度,持续强化督察反馈问题“进展月调度、成效季通报”制度,统筹解决县域生态环境领域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县生态治理能力水平不断提高。

截至目前,湟源县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行政村占比达3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100%,县城建成区无黑臭水体,辖区内无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功能区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辐射环境未有明显变化,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及环境安全事故。

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湟源县生态环境局严查严管,持续强化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管,全力开展县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严格落实辐射安全监管措施和污染物减排工作措施,全力保障县域生态环境安全。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行政处罚金额67.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起,梳理上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2起,受理并办结各类环境信访案件35件、检察建议书10份,办结率达100%,妥善处置轻烃危险化学品油罐车侧翻突发事故。

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方面,以解决湟源县城镇污水处理厂超标问题和国控扎麻隆断面高锰酸盐指数超标问题为出发点,严格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责任,加快构建湟水河水质监测预警体系,对水质超标问题及时进行督办并开展溯源排查整治。在推动县域水环境质量提升方面,制定印发《湟水河流域(湟源段)水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全面开展湟水河枯水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和302个入河排口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全县涉水工业企业监督监测和环保执法,实施建设了总投资约1.2亿元的湟源县申中河流域、塔湾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和湟源县和平乡小高陵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推进实施总投资3700万元的东沙沟、鹿石干沟生态治理项目,高标准推进辖区内20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评估及监管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105个排口标识牌树立工作及178个立整立改排口整治及系统填报工作,湟水河出境断面(扎麻隆)水质控制在国控目标以内,县级水源地、“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与上年同期相比保持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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