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西宁市公布6起典型案例

为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威慑力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西宁市城中区安委办从各部门查处的行政执法案件中选取6起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警示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案例一
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海西宁西盛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案关键字:未能提供有效期内锅炉检验报告  超期运行

基本案情:2023年3月14日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青海西宁西盛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的2台超期未经检验的锅炉(产品编号为2002S4Y-1、09Q3001)。经执法人员调查确认该公司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

处理结果: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城中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西宁市城中区华中服装店行政处罚案关键字:公众聚集场所  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营业  隐患

基本案情:2023年6月7日,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位于西宁市城中区总寨镇南京路48号(麒麟名都商业综合体负一楼)的西宁市城中区华中服装店(经营者:卢华)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西宁市城中区华中服装店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处理结果:城中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责令该单位停止营业,并处6.24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城中区消防救援大队对青海海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关键字:消防设施、器材  未保持完好有效  隐患

基本案情:2023年5月23日,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位于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106号的由青海海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国哲)管理的南悦豪庭小区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现场发现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隐患问题,青海海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处理结果:城中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并处3.66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城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海灿层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关键字: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基本案情:2023年02月23日,城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一中队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至奉青路四辆载有建筑垃圾的渣土车,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四辆渣土车系青海灿层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拉运建筑所用。

处理结果:城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该单位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给予罚款0.8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城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叮当锋自助洗车行擅自设置门头牌匾案

关键字: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西宁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限期拆除基本案情:2023年6月1日,城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总寨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对叮当锋自助洗车行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在未报备、未设置安全防护的情况下,擅自设置门头牌匾,擅自施工,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结果:城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西宁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责令该单位七日内自行拆除。

案例六
西宁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关于秦某酒后驾驶机动车案
关键字:酒后驾驶机动车

基本案情:2023年03月04日18时58分许,驾驶人秦某醉酒后驾驶青AXXX29号“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沿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福路巷交叉口处向西左转时与沿福路巷由北向南由马某推行的人力车相刮擦,造成小型轿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处理结果:西宁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吊销秦某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温馨提示: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请拨打0971-6233110举报。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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煎蛋煎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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