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纪委监委通报3起典型案例

海北州纪委监委关于3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节假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职工福利典型问题的通报

各县、场党委,州委各部门,州直各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各群众团体党组: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四届省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全州作风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洁教育,坚决遏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节假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等行为的发生,现将我州3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节假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职工福利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海北州公安局原副调研员石志勇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石志勇在州公安局任职期间,借春节之际违规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者孔某某“拜年”礼金1万元。石志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3月,海北州纪委监委给予石志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海晏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巴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巴图在任海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借春节之际多次违规收受他人礼金6万元,以及软中华、五粮液等高档烟酒礼品。巴图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海晏县纪委监委给予巴图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门源县运管所原所长马剑锋违规发放职工福利问题。马剑锋在任门源县运管所所长期间,中秋节利用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职工福利1.2814万元。马剑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门源县纪委监委给予马剑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表明,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职工福利是常见易发的“节日病”,一些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看成了“小事”,实则由风及腐、由风变腐,最终受到了党纪政务处分,付出沉重代价,教训极其深刻。

春节、元宵节将至,正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职工福利、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易发多发期。全州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六大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规范个人言行举止,遵守社会公序良俗,严禁聚众酗酒、酒驾醉驾等行为,廉洁勤俭文明健康过节。各级“一把手”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坚决反对特权思想,模范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杜绝和抵制“酒桌文化”“圈子文化”“山头主义”,发挥好以上率下、示范表率作用。全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结合年度工作总结部署,春节前开展一次“六大纪律”学习教育活动,把严的纪律、严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始终坚持严的基调,聚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酒局”“牌局”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以强监督、强震慑推动强监管、强落实,坚决杜绝“节日腐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中共海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海北州监察委员会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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