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一地关于3起酒后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

玉树州关于3起酒后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

为持续强化正风肃纪,用违纪违法案件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深入推进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玉树藏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员干部涉酒问题进行了排查倒查,现将3起酒后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如下。

囊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副局长永才危险驾驶罪问题

2021年5月22日,永才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致两车受损,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2023年6月,永才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玉树市结古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职工郭日道日吉危险驾驶罪问题

2023年2月13日,郭日道日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3年4月,郭日道日吉受到开除党籍、降级处分。

玉树市教育局十级职员李颖瑞酒驾问题

2020年6月12日,李颖瑞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5月,李颖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反映出玉树州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心存侥幸、我行我素、以身试法,影响恶劣,严重危害他人和公共安全,受到纪法严惩,教训极其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揽为镜鉴,引以为戒,切实认清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十严禁”和州委禁酒控酒的通知,律己修为,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全州各级党组织要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认识酒风问题背后是作风问题,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实增强纪法意识,以抓铁有痕、一抓到底的决心和韧劲将纪律作风管出习惯、抓出成效。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快查快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后违纪违法问题,同时,深挖彻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酒背后的风腐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中共玉树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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