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76号)

关于新增划定部分区域为高、中风险区的通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快制快遏制疫情传播风险,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过综合分析研判,决定新增划定部分区域为高、中风险区,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8月30日10时起,将以下区域划为高风险区

城中区:南川西路100号沁宁小区3号楼;滨河南路海德堡小区2期临街1单元;南关街宝光翡翠华庭1号楼;省中医院家属院7号楼。

城西区:兴海路7号家属院;黄河路21-1号西建苑小区;虎台二巷18号虎台小区4号楼;昆仑大道西段1号海馨墅园21号楼。

城北区:三其村温棚基地20号棚及东南北侧各三个棚。

管控措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二、8月30日10时起,将以下区域划为中风险区

城中区:南川西路100号沁宁小区1、2、4号楼;滨河南路海德堡小区2期临街宾馆、商铺、餐馆;南关街宝光翡翠华庭2号楼;省中医院家属院内7号楼之外区域。

城西区:黄河路21号可可西里高层商住楼;虎台二巷18号虎台小区;昆仑大道西段1号海馨墅园。

城北区:兴贸路以南、22号路延长段(待建)以东、寺尔沟路-五四大街延长段以北、绿菜园路以西(不含20号棚及东南北侧各三个棚);小桥新村(不含8、14、17号楼);景瑞花园小区(不含8号楼)。

管控措施: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开展督促检查,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管理指导,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为城市安全守好每一道“小门”;广大市民要严格履行个人责任,增强防范意识,遵守防疫规定,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30日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不代表青海网的观点和立场。

(567)
煎蛋煎蛋
上一篇 2022-08-30 10:50
下一篇 2022-08-30 16:5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