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案件一2022年4月16日,城西公安分局涉疫案件处置专班接到西宁市城西区虎台街道医财巷西社区报警称:该社区居民丁某,从外地回宁后未到社区报备。经调查发现:丁某于2022年3月31日前往成都市,2022年4月1日乘飞机回西宁市后,未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社区进行报备,未在到西宁市后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丁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城西公安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二2022年4月17日10时30分,违法行为人赵某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全市主城区静态管理期间,私自牵狗出门在海馨墅园小区内遛狗不听劝阻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赵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城西公安分局依法对赵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三2022年4月18日22时,城西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居住在我辖区内的喇某及其妻子李某,在全市人民共同抗疫的关键时刻,麻痹大意,未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喇某二人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城西公安分局依法对喇某二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防疫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从外省回宁的市民要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备,及时主动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

2022年4月19日

警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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煎蛋煎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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