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7亿元!用于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

 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提前下达,47737万元资金将用于全省租赁补贴、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进一步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

据悉,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进一步加快转移支付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规定,以及2022年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提前下达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47737万元,包含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673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100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专项将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及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省级补助资金专项将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和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拨到县。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区严格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4.77亿元!用于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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