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受伤 单位不得克扣工资

近日,市民张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说他在一家保安公司工作,今年年初他被分配到一家大型家具城做保安。2个月前,他在帮忙搬运重物时不慎将脚趾砸伤,去医院拍片后确诊为右脚大拇指骨折,在家休息了两个月左右。5月24日,他回到公司上班时,公司却扣发了他这期间的工资,医疗费也迟迟不给报销,找领导多次也未能解决。

就此,该保安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在职工入职后,都会给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张先生受伤后他们马上把他的医院证明、身份信息等材料给了保险公司,但由于张先生迟迟不能提供受伤过程的书面说明,加上其本人在受伤期间没有住院,所以保险公司只赔付了百余元钱。他的工资公司并没有扣发,他到公司就能领取。

针对此事,市劳动局监察处的工作人员说,按照规定,企业必须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否则职工因工受伤企业要承担全部后果,按《劳动法》相关规定为受伤职工支付工资、医疗费、误工费等。

5月25日,张先生向记者反馈,他们公司已经主动联系他,双方就工资、赔偿等问题已达成一致。

工作期间受伤 单位不得克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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