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

3月1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城东法院发出2021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也是《民法典》正式实施后,我市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悉,申请人马某甲与被申请人马某乙系夫妻关系,双方结婚二十余年,2020年10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经城东法院少年家事庭法官主持调解后,给予双方为期六个月的婚姻冷静期。随后,家事法官在冷静期内回访时了解到,双方在此期间因房产居住问题再次发生纠纷并发生肢体冲突,造成部分财物损坏,导致矛盾激化,最终由公安机关出警处理。对此,法官告知原告马某甲,为避免双方之间矛盾再次激化对其造成人身伤害并对存在的现实危险以制止,原告有权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故马某甲于2021年1月27日向城东法院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法院及时立案并在72小时内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抄送辖区派出所及社区协助执行,对被申请人马某乙进行一定的行为限制。

记者了解到,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的重要职责。该案中,法官全面落实《民法典》立法精神,根据案件及当事人实际情况,准确认定申请人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设立了一把“保护伞”、一道“隔离墙”,有力地震慑、教育、惩罚了施暴者,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反家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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