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警方处罚这15人,他们竟然…

近日,格尔木市金峰路派出所依法处理一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

格尔木市公安局金峰路派出所在开展疫情排查工作时,发现辖区某宾馆内有人聚众打牌娱乐。民警到达现场时宾馆房间内人员众多,都未戴口罩,房间内空气污浊。随后,民警将15名涉嫌拒不执行疫情管控的违法行为人口头传唤至金峰路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马木某、喇某某等15人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服从政府的决定、命令,在宾馆房间内进行聚众娱乐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金峰路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给予马木某等15名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民警普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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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生福韩生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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