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通报3起不担当不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海西州通报三起不担当不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问题。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近日,海西州通报了3起不担当不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党委书记贾得福、镇政府原镇长余映新、镇纪委书记叶发森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2017年,格尔木市公安局对以郭勒木德镇盐桥村村委会原主任赵某某为首的村干部涉恶团伙进行了查处,涉案的4名村干部被判处一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的发生,反映出郭勒木德镇党委对村干部缺乏有效监管,失察失责。镇党委书记贾得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纪委书记叶发森、镇政府原镇长余映新被诫勉。

乌兰县原环保和林业局时任党委书记、局长李广社,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局长安小存,公益林办公室主任薛峰履职不到位问题。2011年至2015年期间, 县环保和林业局对公益林日常监督管理及管护费发放工作核实把关不严,资金监管不到位,致使希里沟镇林业管护站原站长李开政、查查香卡管护站原站长拉伊根本利用职务便利,连续多年冒领、截留公益林管护费并非法占有。时任县环保和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广社,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局长安小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公益林办公室主任薛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天峻县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摸排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县扫黑办主任冯文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视不够,理解不深,未能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对线索摸排登记、上报的台账资料和统计报表审核把关不严,履职不力;副县长杨金山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不够,对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未及时签批,导致线索核查工作滞后;县公安局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处置查处不及时。副县长杨金山、县公安局局长王洲荣、县扫黑办主任冯文云分别被诫勉。当前,全州正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充分认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危害性,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在重点工作、攻坚任务中勇于作为,确保中央和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敢担当、善作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完善容错纠错制度规定,建立澄清保护机制,激励广大党员干部锐意改革、勇于担当。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问责利剑,进行严肃问责。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后仍然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工作中不负责任或监管缺位,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勇于担当负责,敢于主动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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