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抓获马福贵(绰号:娃娃)、孔林春(绰号:老夏)、马红财(绰号:艾由儿)、马占明(绰号:尕沙)等多名犯罪嫌疑人,现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侦查,上述犯罪嫌疑人长期在兴海县等地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吸食毒品,并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强拿硬要,占用公私财物,逞强耍横,为非作恶,并对多名被侵害人进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行为。
为全面查清该犯罪团伙成员的违法犯罪事实,净化社会环境,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案件线索,望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相关受害者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该团伙成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及证据。
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对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鉴定人、被害人依法采取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人身和住址进行专门保护等相关措施。并依据《青海省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对提供有价值线索者,一经查证属实后进行10000元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公安机关敦促该案其他涉案人员及时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包庇、纵容、窝藏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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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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