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一男子冒充警察在互助行骗被抓

近期,互助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系列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金额30000余元。

湟中一男子冒充警察在互助行骗被抓

2018年11月20日17时许,互助县威远镇某村村民陶延某到刑警大队报案,称其于当年5月份通过亲戚费某某认识一自称是警察的贾某某,该贾先后以为其办理驾驶证、出售报废车等名义诈骗其钱财10000余元,请求公安机关查处。     

 此案的发生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人民警察的声誉,刑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侦查员展开侦破工作。随着侦查工作的不断深入,侦查员发现犯罪嫌疑人贾某某先后冒充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哈拉直沟派出所民警,以办理驾驶证、低保、领养婴儿、出售报废车等名义在我县威远镇、丹麻镇实施诈骗案件6起,涉案金额达30000余元。在收集到贾某某实施诈骗行为的大量证据后,刑警大队对其多次组织实施抓捕未果,遂将贾某某上网追逃。     

2019年3月27日,犯罪嫌疑人贾某某在西宁市城中区一宾馆登记入住时被西宁市公安局南川东路派出所抓获并移交我局刑警大队。经突审,犯罪嫌疑人贾某某在大量证据面前如实交代了其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犯罪事实。

经查,犯罪嫌疑人贾某某系湟中县土门关镇人,平时游手好闲,好逸恶劳,居无定所。2018年1月,为实施诈骗,贾某某购买人民警察冬执勤服一套,交警夜光背心一件,伺机作案。同年1月份的一天,贾某某在互助县塘川镇大通苑村路边搭乘受害人费某某驾驶的车辆并与费某某搭讪过程中,该贾自称叫“王云”,在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有事可以找其帮忙,在取得费某某的信任后,两人通过交往发展为恋人关系,并通过费某某认识了其亲戚陶延某,以不通过驾驶员考试帮助陶延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为由,骗取陶延某现金6000元,后又以出售报废车赚钱为由欺骗陶延某在本县收购两辆轿车交其处理,将两辆轿车出售后非法获利6000元。期间,贾某某通过该手段先后在我县威远镇、丹麻镇实施诈骗案件6起,分别骗取受害人陶延某、袁某、陶世某、陈某、钟某等现金、财物共30000余元,骗取的钱财被其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贾某某被互助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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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生福韩生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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