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对这26家企业给予行政处罚!

青海对这26家企业给予行政处罚!

01

当事人:四川富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01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21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四川富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1日

02

当事人: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02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21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的规定,决定给予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0日

03

当事人:商丘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03号

违法事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6条

处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6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商丘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4万元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2日

04

当事人:陕西中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04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21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的规定,决定给予陕西中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0日

05

当事人:青海弘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05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5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5条的规定,决定给予青海弘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0日

6

当事人:青海伊达建设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06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5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5条的规定,决定给予青海伊达建设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4日

7

当事人:四川三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07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四川三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1日

8

当事人:浙江德泰建设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08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5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5条的规定,决定给予浙江德泰建设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0日

9

当事人:甘肃诺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09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甘肃诺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1日

10

当事人:中建一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10号

违法事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5条

处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5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中建一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1日

11

当事人:四川鑫炜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11号

违法事实: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

处理情况: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之规定,对四川鑫炜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责令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即149758元人民币)的罚款;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之规定对项目经理邓强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即7487.9元人民币)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0日

12

当事人: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12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的规定,对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对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马燕处以5000元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1日

13

当事人:汉中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13号

违法事实: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

处理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的规定,对汉中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陈琦处以责令停止执业1年。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1日

14

当事人:青海同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14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的规定,对青海同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对青海同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朱晓菊处以5000元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1日

15

当事人:祁连县永固建安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15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5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5条的规定,对祁连县永固建安有限责任公司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对祁连县永固建安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康黎彬处以5000元的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0日

16

当事人: 青海博杰建筑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16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5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部令)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处3万元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7日

17

当事人: 青海威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17号

违法事实: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

处理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之规定,对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处停止执业1年。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4日

18

当事人: 青海创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18号

违法事实: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

处理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之规定,对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处停止执业1年。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2日

19

当事人: 中鸿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19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4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部令)第34条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处3万元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3日

20

当事人: 民和昊远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20号

违法事实: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

处理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之规定,对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处停止执业1年。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0日

21

当事人: 青海有信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21号

违法事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6条

处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6条之规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处4万元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0日

22

当事人: 青海创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22号

违法事实: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

处理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之规定,对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处停止执业1年。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2日

23

当事人: 成都恒瑞鑫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23号

违法事实: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5条

处理情况: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部令)第35条之规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处3万元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4日

24

当事人: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24号

违法事实: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

处理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之规定,对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处停止执业1年。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3日

25

当事人: 四川省铁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25号

违法事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6条

处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6条之规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处3万元罚款。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3日

26

当事人: 北京诚佳信管理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青建罚字〔2019〕第26号

违法事实: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

处理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之规定,对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处停止执业1年。

处罚日期: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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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生福韩生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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