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为严肃党的纪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强化警示教育,着力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增强群众满足感、获得感,现将我市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民和县古鄯镇三姓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韩世栋、现任党支部书记韩麒违规向群众收取费用问题。2011年,韩世栋以帮助解决“两房”资金名义向18户村民收取“工作”费用共计3600元,用于村级事务开支;2015年,韩麒借发放化肥之机向群众收取费用共计4500元,用于村级费用开支;韩世栋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3月,韩世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韩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被问责,违纪款予以收缴。

2.互助县林川乡马场村党支部书记王永辉、村会计郑有福在危房改造项目中收取好处费问题。2012年,马场村在实施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郑有福向2户危房改造户收取手续费共计4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4年,王永辉以保证金名义向1户危房改造户收取10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9年1月,王永辉、郑有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还。

3.化隆县扎巴镇挖隆沟村党支部书记马福元、村委会主任马文海在实施危房改造等项目过程中违规收取费用等问题。2017年,挖隆沟村在实施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过程中,马福元、马文海以大门运输费名义向部分村民收费共计6000元,用于村级其他开支;在实施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向2户申报户以“喝茶钱”名义收取费用共计1000元用于个人开支;马福元、马文海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4月,马福元、马文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责任人被问责,违纪款予以收缴。

4.平安区小峡镇红土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史顺贵违规收取好处费等问题。2011年,红土庄村在实施“两房”建设项目过程中,史顺贵多次向项目户收取好处费共计2700元用于村级事物开支;2011年至2017年,史顺贵向部分砂石厂、搅拌站等企业收取公路清扫费、社火表演费、赞助款等7.15万元,未入村财务帐,坐收坐支。2018年9月,史顺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4起是典型的村干部向群众违规收取费用的案例,严重侵蚀贫困户的获得感,巧借名目向群众收取费用,侵害群众利益,群众深恶痛绝。究其原因,部分村干部规矩法律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相关责任人监管不严。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赢得民心才能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全市党员干部尤其是扶贫干部、村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政治立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下大力气解决巧夺名目、加码收费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群众幸福感。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从源头上防止扶贫领域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聚焦主责主业,紧盯重点人员、重点事和重点问题,严肃查处乱收费、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震慑,为打赢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海东市纪委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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