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11人涉恶团伙刑事案当庭宣判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都兰县人民法院首例涉恶刑事案件于7月9日上午10时在都兰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庭审邀请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进行庭审直播。这是都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审理的首起涉恶团伙刑事案件。

青海11人涉恶团伙刑事案当庭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桑某纠集其余10名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通过实施拦路堵车、停工罢运、言辞威胁,阻碍施工、扣押车辆,无故拦截、私自扣押他人车辆、聚众滋扰镇政府、派出所等行为多次迫使西旺公司、多金属公司以高于其他车辆的价格接受其运输服务并索要财物。庭审中,法庭对11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就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充分表达了意见。经依法审理,都兰县人民法院认定桑某为恶势力团伙纠集者,犯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青海11人涉恶团伙刑事案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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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生福韩生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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