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一男子危险驾驶被开除公职

记者从省交警总队了解到,互助县公务人员周某某无证且酒后驾车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周某某被拘役四个月,缓期十个月,罚金4000元。同时,2018年9月1日,周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互助县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海东一男子危险驾驶被开除公职

记者了解到,2017年5月21日21时13分,互助县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互助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转警:一匿名群众电话报案称,在振兴大道新二中路段,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撞在停放路边的车辆上,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请交警大队出警。

互助县交警大队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由周某某驾驶的号牌为青BG****小型普通客车,与前方停在新二中路南侧的青BE****小型轿车、青BN****小型普通客车、青AHB***小型轿车、青G6****小型轿车依次连环相撞,发生致5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海东一男子危险驾驶被开除公职

2017年6月5日,经青海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对周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进行定性定量检验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05.4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标准(80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周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互助县公安局审查于2017年7月6日将该案立为危险驾驶案侦查。2017年10月24日,经互助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将此案移送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8年3月8日,经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拘役四个月,缓期十个月,罚金4000元。

另据互助县纪委监委消息:2018年9月1日,周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互助县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海东新闻综合广播,不代表青海网的观点和立场。

(0)
韩生福韩生福
上一篇 2019-06-27 10:16
下一篇 2019-06-27 10:29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