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一欺行霸市的恶势力团伙栽了

长期盘踞八一路客运站附近

靠家族势力为非作恶

欺行霸市

经常为争抢客源扰乱运营秩序

恐吓、殴打其他黑车司机

以维护客运站附近黑车营运司机利益为由打伤他人

又胁迫其他黑车司机平摊一万元赔偿款

恶名昭著,20多名被害人敢怒不敢言……

 作为城东区首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5月22日,城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冶某明、马某麟、陶某才敲诈勒索一案。对被告人冶某明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被告人马某麟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被告人陶某才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欺行霸市 扰乱社会秩序

欺行霸市 扰乱社会秩序

城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庭法官于海洋向记者介绍道,2015年初,被告人冶某明、马某麟、陶某才相继到城东区八一路客运站附近从事黑车运营。同年3月,三人受罪犯群某雇用,在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持镐把、砍刀入室对他人实施故意伤害,并被判处刑罚。

释放后,该三人返回到八一路客运站继续从事黑车运营。在运营期间随意加塞、争抢客源,后三人因拒绝向在此处收取黑车管理费的马某财、马某等人(另案处理)缴纳管理费而发生矛盾,并相互打斗。

主审法官说,“由于冶某明家族中有多人从事黑车运营,势力较大,其他黑车司机也是敢怒不敢言。”马某财等人“管理”了一年的黑车后,决定离开并不再收取管理费。恐吓殴打 威胁同行平摊赔偿款

恐吓殴打 威胁同行平摊赔偿款

马某财等人离开后,冶某明三人继续在自己的“地盘”为所欲为,争抢客源,恐吓、殴打其他黑车司机的场景每天都在上演。马某麟出面要求私了此事,并威胁如不私了,就不能继续在八一路客运站从事黑车营运,迫于无奈,马某夫只能同意私了。

2018年6月17日,冶某明因与马某一争抢客源,当场对马某一实施殴打,致马某一身体受伤并住院治疗。后经调解,由被告人冶某明赔偿马某一一万元。

之后,被告人冶某明为逃避赔偿款的给付,以聚餐为由,将在八一路客运站运营黑车的司机聚集到一起,称为了维护客运站附近黑车营运司机利益其才殴打了马某一,并以此为由要求参加聚会的每人将一万元赔偿款进行分摊,被告人冶某明、马某麟、陶某才同时明确表示如不缴纳,今后不得在八一路客运站从事黑车营运活动,各黑车司机慑于冶某明、马某麟、陶某才在八一路客运站的恶名,被迫交纳共计8400元,用于支付冶某明对马某一的赔偿。雷霆出击 铲除毒瘤大快人心

雷霆出击 铲除毒瘤大快人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东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冶某明、马某麟、陶某才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本市八一路客运站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同行,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

​被告人冶某明纠集马某麟、陶某才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告人马某麟、陶某才积极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均系该恶势力团伙的重要成员。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手段,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城东区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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