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也是交管部门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之一
可还是有人无视法律法规
顶风作案
拿安全行驶当儿戏
6月13日
青海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
查处了一名无证驾驶的“老司机”
驾驶人王某不仅未取得驾驶资格
就连科目一还是在学习当中
案情回顾
6月13日时15时许,一辆青BB85**轻型小轿车刚驶出京藏高速收费站出口处,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人只出示了机动车行驶证,没有出示机动车驾驶证,随后通过询问驾驶人承认,他并未取得驾驶证就驾驶机动车。
随后
交警在对这名违法驾驶人进行核查处理时
又发现了一个新情况
这次查处
是王某第二次因无证驾驶被查处
而中间时隔不到三个月
在2019年3月
王某因相同的违法行为
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和无证驾驶
被海东市平安区的交警
处以了行政拘留20日
罚款2500元的处罚
真是不查不知道
一查吓一跳
王某某因无证驾驶且屡教不改,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侥幸心理永远不可取
企图 “耍小聪明”蒙蔽过关
终究会自食恶果
在交警的“火眼金睛”
功能强大的智能交通设备前
这些违法必将无处遁形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一定要守法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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