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4名干部因醉驾被双开!

为深入推动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工作,深化以案示警,形成有力震慑。督促全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断增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现将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失业科科长官确桑杰醉驾问题。2022年9月24日,官确桑杰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民警查获。因犯危险驾驶罪,玛沁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2023年5月31日,官确桑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果洛州人民医院干部叶云昂毛醉驾问题。2022年9月22日,叶云昂毛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因犯危险驾驶罪,玛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2023年6月14日,叶云昂毛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班玛县灯塔乡干部索南公保酒后寻衅滋事问题。2022年12月3日,索南公保酒后在娱乐场所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并损坏他人财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3日。2023年5月30日,索南公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玛沁县教育局督导室督导员多杰才旦醉驾问题。2022年4月30日,多杰才旦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因犯危险驾驶罪,玛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2023年8月16日,多杰才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党员及公职人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上述4起典型案例,却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规矩意识淡薄,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不仅受到行政、刑事处罚,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付出沉重代价。全州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坚决不越党纪国法红线,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作表率,自觉维护形象,树牢省委违规吃喝“十严禁”纪律规矩意识,把“十严禁”纪律要求铭刻于心、付诸行动,以一以贯之的坚定态度和决心纠治顽瘴痼疾。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重申相关纪律要求,督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实增强纪法意识,远离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信息互通,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执法、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坚决刹住歪风邪气。同时,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可能存在的违规吃喝、利益输送、利益互换、搞“小圈子”等“四风”问题,推动全州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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煎蛋煎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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