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八部门开展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日前,省公安厅、省网信办、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团省委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以“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共同组织开展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

通知要求,要开展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文明交通示范倡导活动、交通安全文化传播活动、警示宣传曝光活动。将11月30日至12月30日作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月,策划推出122主题融合传播媒体行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优势。要切实用活用好新媒体平台,统一使用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接力开展“V观安全万里行”“百城千路话安全”网友打卡等新媒体联动,营造全社会共话交通安全热烈氛围。要实现线下出行场景全覆盖,不断延伸交通安全宣传触角,在商业办公场所、公交地铁车站、标志性主干道路、热门景区等人流、车流、物流集中地点,打造交通安全“宣传角”,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加快行政村“一栏一标语”和高速公路服务区“一屏一海报”建设,覆盖交通安全宣传薄弱点。

我省八部门开展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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