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年过节
和朋友小酌几杯
本是正常的事
正所谓
“酒逢知己千杯少”
然而
随着酒局频频出事
一起喝酒的人也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近
西宁一起因为喝酒
闹出人命
几位好友均需赔偿的案件
值得我们所有人吸取教训
案件原委
事情发生在2020年5月,主人公林某,29岁。事故当天正午,林某被两名好友叫出去与另外三人小聚,期间几人举杯畅饮,相谈甚欢。之后林某又与霍某和孙某到孙某家中喝酒,酒局结束回家途中林某不小心摔了一跤,霍某看问题不大就将其送到家附近,林某回家后倒头就睡,可这一睡却再也没有醒来。
一夕之间,失去爱子,白发人送黑发人,这起事故对于这个家庭来说无疑是场灾难,林某父母一致认为主要责任在于叫儿子去喝酒的五个朋友,协商未果,一纸诉状便将几人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70万元。这样的案件
让人无疑是痛心的
本是好久不见的相聚
却变成了
天人永隔
白发人送黑发人
法院如何判?
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为妥善化解矛盾,考虑到双方情况,开庭前,主办法官多次调解,但原告沉溺于丧子之痛,情绪比较激动,均未达成协议。
于是承办法官一方面耐心地对原告进行精神抚慰,心理疏导,了解其赔偿金额的期望值,并对现有证据及现实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另一方面给几名被告做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够换位思考,考虑原告孟某等人痛失亲人的痛苦。
开庭当天几名被告一致表示虽然自己责任不大且已经尽到相应的提醒、照顾等注意义务,但作为朋友愿意共同承担10%的责任。经查证几名被告所言属实,因此,对于林某死亡而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林某自行承担绝大部分的责任。于是承办法官再次展开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除小张外其余四名被告均承担1.5万元,小张承担1万元,于2021年1月31日前给付。
《民法典》规定,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
但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
0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0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0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0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
小编说
本是一场“酒逢知己千杯少”的相聚
却没成想一个摔倒却撒手人寰
不管怎样的酒局
其实都需要量力而行
莫劝酒
莫贪杯
尽到义务送回家
及时检查和问候
相信这样的悲剧还是会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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