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战略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0年6月24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青01破申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青海华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中盈(西宁)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持债务人优质资源的营运价值以及实现其财产价值的最大化,最终以促进多方共赢的方式顺利完成债务人重整工作,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债务人基本情况(一)工商登记内容债务人系2007年3月6日经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历经多次股权变更及增资,目前注册资本550000万元,登记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中融国际信托公司持股54.09%、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中国大唐集团资产管理公司持股15.91%。经营范围为:水电站的开发与建设管理;电力生产与经营;销售金属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材料、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矿产品;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除外)。

(二)项目基本情况201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同意黄河玛尔挡水电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发改办能源〔2011〕1826),同意玛尔挡水电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201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发布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的通知》(发改基础[2014]981号),将玛尔挡水电站列入首批推出的80个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运营的示范项目。2016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青海黄河玛尔挡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6〕1236号),核准了玛尔挡水电站。玛尔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与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交界的黄河干流上,距西宁市公路里程 346公里,西宁至果洛 S101 省道从下坝址右坝肩通过,对外交通便利。玛尔挡水电站上接规划的宁木特水电站,下游为规划的尔多水电站,是龙羊峡以上黄河干流湖口至尔多河段规划的第九座梯级电站。玛尔挡水电站最大坝高211米,正常蓄水位3275米,相应水库库容14.822亿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220万千瓦,为一等大(I)型工程,主要任务为发电。目前项目已完成导流洞及主河床截流工程、导流洞施工道路及出口边坡支护、对外主进厂交通洞、对外交通道路工程、施工变电站工程、果洛联网工程玛尔挡开关站等项目。部分完成大坝及溢洪道工程、引水发电及泄洪放空洞工程。主要设备中110千伏施工变电站设备、330千伏玛尔挡开关站设备、导流洞闸门门槽设备已完成安装和投运,目前运行情况正常。玛尔挡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投资98402.40万元,征占用地范围涉及3州3县3乡(镇)18村,建设征地面积48941.70亩,涉及移民搬迁10个村173户736人。


招募须知(一)本招募公告不视为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要约,其内容也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拘束力;(二)管理人接受意向投资人报名资料并与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接受保证金的行为,并不表示管理人已经认可意向投资人成为最终战略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条件(一)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具备与华鑫水电重整相适应的经营与管理能力,拥有大型水电站开发、运营管理经验;(二)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原则上, 资产规模5000亿元人民币以上,2019年度净利润不低于50亿元;(三)未被纳入失信人名单。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1.报名时间、地点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1日17:00时止,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由专人将报名资料一正三副送至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唐道8号楼16层北京市中盈(西宁)律师事务所,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hxsdcz@163.com。管理人不接受邮寄报名。 管理人联系人:陈  蕾 13519760866韵文娥 15209715757

2.报名资料(1)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性质、主营业务情况、资产规模情况、对外投资情况、组织结构及管理模式、最近三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2)报名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本次重整的明确意思表示、参与重整的优势、拟投入重整的资金来源、参与重整的初步思路;(3)意向投资人有权机关同意参与对债务人重整的决议(决定);(4)意向投资人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5)意向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6)意向投资人未被纳入失信人名单证明材料;(7)意向投资人接收与重整相关资料的通信地址及电子邮箱;(8)意向投资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上述材料应加盖意向战略投资人公章。

(二)初步筛选管理人经对报名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招募条件即为通过初步筛选。管理人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将初步筛选结果通知各意向投资人。

(三)保密协议的签订及保证金的缴纳通过初步筛选的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后2日内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至管理人账户,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撤销报名。管理人收取保证金账户信息:户名:青海华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兴业银行西宁分行账号:632010100100367498

(四)尽职调查成功报名的合格意向投资人可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期为20日,自报名期届满日次日起算。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五)提交重整方案合格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期限届满后1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对债务人市场价值的分析、经营方案、债务调整及清偿方案、重整投资计划(投资总金额、投资计划进度、资金来源、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等)、职工安置办法、出资人(股东)权益调整方案、投资人的优势条件、投资的条件、隐形债务的防范措施。

(六)战略投资人的确定重整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以债权人的意见为主要依据择优确定战略投资人,并向该投资人发出《投资人身份确认书》。

(七)签署协议收到管理人发出《投资人身份确认书》的最终战略投资人,应当自收到《投资人身份确认书》之次日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八)保证金的处理对于未入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投资人身份确认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对于入选的战略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转化为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价款。

其他说明事项
(一)此次招募由管理人组织,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监督;

(二)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三)意向投资人可随时联系管理人,管理人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对债务人及资产项目的调查;

(四)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包括提前终止。诚挚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青海华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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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生福韩生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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