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整顿工作

近日,从西宁市公安局获悉,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的具体要求,西宁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

据介绍,户口整顿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及工作人员将逐门入户,核对登记户籍资料。此次户口整顿期间登记对象为户籍人口、流动人口、无户口人员及户口事项存疑等人员。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整顿工作

户口整顿重点:

一是人户分离人员,即对本市居民实际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比对户籍信息做好现实居住情况登记;

二是户口应销未销人员,即已应征入伍、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死亡、重复户口的本市居民,本人或直系亲属应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或公安户政服务中心,申报户口注销;

三是出生未登记户口人员,即新生婴儿未按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的,父母应到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或公安户政服务中心,申报出生登记;

四是无户口人员恢复户口登记,即在本市居住且曾在本市登记过户籍的中国公民,现因各种原因无户口登记的,本人应到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或公安户政服务中心,申报恢复户口;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整顿工作

五是不规范地址登记户口人员,即户口登记地址不规范或房屋实际已不存在的本市居民,本人可根据现拥有的合法产权住房申报户口迁移,也可申请直系亲属投靠迁移;

六是集体户口人员,即本市集体户居民,本人可根据现拥有的合法产权住房申报户口迁移,也可申请直系亲属投靠迁移;

七是高校毕业人员,即在宁高校毕业生,户籍仍在本市学校保留的人员,本人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或公安户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八是流动人口,将核对本人身份证件、来宁日期和住宿登记等情况,及时进行信息变更更正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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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生福韩生福
上一篇 2020-07-02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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