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原局长董金明受贿134万一审获刑4年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董金明受贿案一审判决书——这名曾获“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的青海省厅级官员,7年间因受贿134万余元,一审获刑4年。

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原局长董金明受贿134万一审获刑4年

记者注意到,被纪检部门留置前13天,董金明还在办公室受贿了2万元现金。

1961年8月出生的董金明是青海本土成长起来的官员,曾任职共青团青海省委17年,此后仕途辗转果洛州和海北州。青海省纪委监委经审查调查后发现,董金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隐匿、隐瞒违纪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长期在家设置佛龛,供奉佛像,参加迷信活动;履职不力,对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失察失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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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生福韩生福
上一篇 2020-07-01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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