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2020年财政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省财政厅近日印发《2020年财政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从项目选取、质量控制、任务分工和结果应用等方面着手,着力发挥绩效评价在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制度、促进部门履职、落实财政政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020年财政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注重将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省委省政府重视、老百姓关注、政策涉及面广的项目纳入评价范围,资金规模达154.16亿元,涉及扶贫、教育、养老、旅游、文化、生态环保等领域,包括中央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省级预算资金、债券资金,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并首次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纳入评价范围。

  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取第三方机构开展财政评价工作,提高评价的专业性、客观性。同时,建立第三方机构监督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评价费用及以后年度选用资格挂钩,推动第三方提高评价工作质量。严控绩效评价过程管理,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反映绩效,有效应用于预算安排和项目管理。

  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评价工作,建立评价工作任务清单,切实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在评价结果应用上,将进一步落实评价结果反馈、报告、通报、激励和监督机制,促进财政资金和项目管理水平提升。同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对评价等级为优、良的项目优先保障,对评价等级为中、差的项目,根据情况核减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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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生福韩生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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