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人!西宁一男子酒后竟在楼门口猥亵他人

天色已暗

醉酒后的黄某不顾朋友的劝阻

将手伸向了一名女性

5月14日

黄某因猥亵他人被

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5月13日21时40分许,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仓门街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一名男子酒后骚扰他人,还威胁女性,拒绝向当事人道歉。

接警后,仓门街派出所民警赶到城中区生产巷附近,与报警人联系得知,十几分钟前,一名酒醉的男子在另外两名男子的陪伴下,走到附近一小区某单元门口时,伸手摸了一名女性。

事发后,女性受害人要求酒醉男子道歉时,男子出口侮辱对方。随后,陪酒醉男子进门的两名男子向女性受害人道歉,但当事男子拒绝道歉。

出警民警了解情况后,将事发现场的多名相关人员带到办案区展开调查。当晚,民警调取小区监控视频发现,黄某在酒醉的情况下,用手摸了受害人的胸部。

5月14日,待黄某醒酒后,仓门街派出所民警给他做了笔录。黄某称,前一天夜里因为自己喝了七八两白酒,对发生的事情已经不记得了。随后,民警将调取的监控视频拿给黄某时,他明白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

据仓门街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黄某的行为属于猥亵他人。5月14日,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决定依法处以黄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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