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冒充青海一起交通事故死者家属干这事…

近日,曲麻莱辖区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导致5人死亡,此事件现已在微信、微博、抖音等网络社交平台进行传播,甚至有个别不法分子借机谋取私利,谎称是死者家属,利用广大网友的怜悯之心,骗取钱财,我局民警已向死者家属了解到,目前为止死者家属未曾通过网络进行任何募捐等慈善活动,请大家谨防上当受骗。此事件相关照片及视频在网络传播已对死者家属心理造成了影响,请大家手下留情,不要再对相关内容进行转发,不要让你的好意成为犯罪份子行骗的工具,如恶意炒作、借机谋利、转发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曲麻莱县公安局网安大队

 2020年5月3日


——警方提示——

当前,随着互联网、智能手机的发展普及,未经审核的虚假信息、谣言等有害违法信息不断侵蚀群众思想,危害社会稳定。我局也一直以来将互联网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净化网络环境,坚决维护网络安全。现就我国互联网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示广大网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构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293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三)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第一款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四)对利用互联网、手机制作、传播具有分裂国家内容的宣传品或信息的,依照《刑法》第103条、第111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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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生福韩生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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