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五一”假期将至,为严明作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西宁市大通县第二完全中学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7年至2019年,大通县第二完全中学用“小金库”资金向教职工发放福利共计27.37万元,且在省委巡视期间提供虚假材料掩盖事实。时任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张海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校总务处主任王海生、出纳柳顺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现任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李鹏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支部书记、校长职务。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医院药械科原主任李建华、主任王峰违规收受财物问题。2013年至2018年,时任乐都区人民医院药械科主任李建华违规收受药品、器械经销商赠送的财物共计2.28万元;2018年至2019年,现任药械科主任王峰违规收受药品、器械经销商赠送的财物共计0.54万元。李建华、王峰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警告处分。

海西州德令哈市第五中学党支部书记汪康盛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8年,汪康盛为其子操办婚礼,违规收受教师礼金共计0.9万元。汪康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黄南州泽库县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兼审计局局长李芳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李芳先后多次违规收受他人赠送的金手镯、银酒具价值2.9万元,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李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案例,有的违规发放福利,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私设“小金库”等,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侥幸心理严重,自身要求不高,自我约束不严,纪律意识淡薄。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切实增强执行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更加注重常态化长效纠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少数”,聚焦巧立名目滥发钱物、私设“小金库”和将费用转嫁到下属单位报销等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实现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青海省纪委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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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生福韩生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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