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石志勇决定逮捕

海北州公安局原四级调研员石志勇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受贿一案,由海北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海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对石志勇做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石志勇简历

石志勇,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内蒙古包头市人,中央党校大专学历,1985年1月参加工作,199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1月至1987年10月  玉树州称多县清水河交通监理站工人;

1987年10月至2006年12月  海北州交警支队门源县交警大队干警、副主任科员、大队长;

2006年12月至2012年11月  海北州交警支队祁连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2012年11月至2014年12月  海北州海晏县公安局局长;

2014年12月至2016年12月  海北州公安局副局长、州交警支队支队长;

2016年12月–   海北州公安局副调研员、四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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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生福韩生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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