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东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确保《条例》宣传贯彻到位,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西宁市城东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

3月25至31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深入辖区25家已开工建筑工地开展复工走访和《条例》宣传活动,指导在建项目疫情期间积极落实农民工劳动保护措施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与用工制度,并将一份份《条例》送到项目负责人及农民工手中,积极做好疫情期间农民工权益保护宣传工作。截止目前,共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5本、《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折页1000余册,在建筑工地显眼位置张贴海报25套。

西宁市城东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

通过此次宣传,提高了用工单位和农民工对《条例》的知晓度及合法用工依法维权意识。

下一步,区人社局将继续通过政策宣讲解读,印制发放资料手册、专题业务培训、微信朋友圈推送等形式渠道,进一步普及《条例》,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法治氛围。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劳动监察,不代表青海网的观点和立场。

(0)
韩生福韩生福
上一篇 2020-04-02 18:41
下一篇 2020-04-03 17:3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