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公安局原四级调研员石志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海北州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海北州委批准,海北州纪委监委对海北州公安局原四级调研员石志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石志勇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合谋串供、唆使他人作伪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旅游活动;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重大资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石志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理想信念动摇,党性原则失守,执法违法,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北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北州委批准,决定给予石志勇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北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石志勇简历

石志勇,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内蒙古包头市人,中央党校大专学历,1985年1月参加工作,199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1月至1987年10月  玉树州称多县清水河交通监理站工人;
1987年10月至2006年12月  海北州交警支队门源县交警大队干警、副主任科员、大队长;
2006年12月至2012年11月  海北州交警支队祁连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2012年11月至2014年12月  海北州海晏县公安局局长;
2014年12月至2016年12月  海北州公安局副局长、州交警支队支队长;
2016年12月–    海北州公安局副调研员、四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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