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聘任诺卫星同志为省政府参事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聘任诺卫星同志为省政府参事的决定

青政〔2020〕2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参事聘任办法(试行)》(青办发〔2015〕34号)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聘任诺卫星同志为省政府参事,聘期3年。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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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生福韩生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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