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查处4起涉疫违法案件,23人涉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开展以来,为确保我县各项防疫抗疫措施落实到位,大通县公安局始终保持对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态势。近日,连续查处4起涉疫违法案件,查处违法行为人23名。

案例一:长宁所查处拒不执行紧急状态决定、命令案一起。2月15日16时许,宁张公路13公里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查点工作人员发现,已被下发大通县新型冠状病毒居家医学观察告知书的河北省邢台市返宁人员要泽某、付花某不遵守政府相关公告规定,在居家隔离期间(隔离期自2月11日至2月26日)私自前往西宁市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及药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购买物品。后经依法询问,要泽某、付花某对自己拒不执行紧急状态决定、命令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案例二:长宁派出所民警根据辖区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在长宁镇宋家庄村村民陈元某家中将正在以打麻将方式聚集赌博的陈元某等人当场抓获。2月12日17时许,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长宁派出所民警根据辖区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在长宁镇宋家庄村村民陈元某家中将正在以打麻将方式聚集赌博的陈元某、何占某、何某世、宋海某当场抓获,现场缴获赌资2721元,赌具(麻将)2副。后经调查,该村村民何某恩也参与赌博,陈元某参与赌博并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经民警依法询问,陈元某、何占某、何某世、宋海某、何某恩五人对在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下,仍然违规聚集,并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拒不执行紧急状态决定、命令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要泽某、付花某两名违法行为人已被处以罚款200的治安处罚;何占某、何某世、宋海某、何某恩4名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陈元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

案例三:城关所查处拒不执行紧急状态决定、命令案一起,查处违法行为人1名。2020年02月12日09时许城关派出所接到极乐乡政府报警称:大通县极乐乡某村村民马成某不按规定居家隔离并酒后闹事,请求出警。我所及时出警并了解到,大通县极乐乡某村民马成某(男,19岁,大通县极乐乡人)2月1日被列为居家隔离人员,2月12日0时马成某在居家隔离期间醉酒后到本村村委会门口闹事,在乡政府及村委会工作人员进行劝说时马成某拒不配合工作,并殴打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城关派出所立即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在县局领导和法制大队的业务指导下,马成某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马成某依法被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案例四:毛家寨派出所查处一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查处违法行为人15名。2月14日,毛家寨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大通县石山乡某村马明某等15名村民违反规定私自聚集参加聚会。经询问,马明某等15名违法行为人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大通县公安局依法给予马明某等15名违法行为人均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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