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安机关办理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181起

2月10日,记者从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召开的第五场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决策部署,迅速启动战时工作机制,扎实推动防风险、保安全、战疫情、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确保了疫情联防联控有力推进,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深化信息研判,及时预警核查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因时而动、随事而制,充分运用公安大数据强大功能,迅速启动“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推送、第一时间核查”工作机制,全面排查了1月1日以来湖北省等地到青人员、车辆及密切接触者的相关信息,部署各级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毯式摸排核查,为科学决策、精准查控提供了有力支撑。截至2月9日,省公安厅研判下发有效数据43批次、16390条。其中,曾在疫区逗留人员数据13660条,疫区来青人员数据1253条,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人员数据1477条,确保了涉疫情重点人员查控到位、管控到位。

强化联防联控,降低传播风险

全面提升查控勤务等级,启动公安检查站59个(其中省际检查站16个),设置联合检查卡点86个,积极配合卫健防疫部门做好人员、车辆、物品的检查检疫和健康监测工作,扎紧扎牢了省市县三级疫情防控圈。强化交通疏导管控,为缓解入青进宁车流量大的压力,省公安厅在马场垣、海东主线收费站等重点联合检查站先行先试二维码个人信息登记程序,进一步提高通行效率,并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开设绿色通道,切实保障了医疗防护和生产生活物资的畅通运输。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民警深入有关单位、社区、乡村,协助开展防疫宣传、人员排查、聚集劝散、病人送治等工作,形成了警民携手抗疫情的良好氛围。截至2月9日,全省公安机关累计出动查控警力11万人次,检查车辆58万台次、人员127万人次,移交卫健部门检测1315人;民警入户排查17万余人,移交卫健部门诊断307人。

坚持严打严治,维护社会稳定

周密制定应急预案,每日储备应急处突力量2500人,动态提升社会面巡逻防控各项机制,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增强震慑力、控制力,刑事、治安、交通三类警情持续下降。强化对定点医疗、隔离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在全省53个治疗机构派驻警力130余人,实行24小时执勤值守,有力维护了医疗救治秩序。紧盯人员流动场所各类风险,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2100余家,滚动排查矛盾纠纷,打击处置各类违法犯罪,确保了市场经济秩序稳定。组织编写下发《疫情条件下的接处警执法指南》《公安机关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法律应用参考》等指导意见,为一线执法执勤提供法律政策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办理妨害公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等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181起,打击处理259人,起到了有力震慑作用,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

开展网络巡查,加强舆论引导

严格按照“三同步”原则,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落实24小时网上巡查机制,对造谣炒作等负面信息第一时间固定证据、落地查控、打击处理,坚决防止形成现实危害。截至2月9日,公安机关共监测省内舆情16.6万条,处置网络谣言等负面信息1303条,批评教育136人,行政拘留9人;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群众关切,发布正面引导帖文450余篇,确保了涉疫舆情平稳可控,营造了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良好舆论氛围。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与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党委政府捆绑作战,忠实履行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双重责任,在这场重大战“疫”中展现公安机关的应有担当。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造谣滋事、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瞒报谎报行程活动、拒不配合隔离以及趁火打劫、发国难财等不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坚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手软。公安机关也提示提醒全省各族群众,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出行,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外地返青人员要及时就近报备、居家隔离,并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另外,根据开业复工、人员返岗、车流人流增多的形势需求,省公安厅将在全省各地道路检疫卡口全面铺开使用“个人信息自主登记系统”。请广大司乘人员关注“青海公安”微信公众号,提前扫描二维码进行登记报备,确保实现更快捷、更高效的通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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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生福韩生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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