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目前化隆排查出与苟某有密切接触的有17人

化隆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 

第4号      

西宁市于2月5日函告1例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患者苟某,系西宁市湟中区人。1月22日晚,苟某与妻子马某芳赴循化县参加其堂弟苟某录的结婚仪式,20时入住循化县九龙宾馆。于1月23日11时在循化县街子镇某撒拉茶餐厅用餐至11时30分,目前排查出与苟某有密切接触的有17人。其中,马某海、马某、艾某乃、马某、马某、柯某海、马某赛、马某、马某现居住唐寺岗村,马某乙舍现居住于循化县城八贡苑(在循化居家留观),马某兰现居住西宁青藏花园小区,马某四、韩某梅、马某龙现居住在关巴村,冶某云为谢家滩乡阴坡村村民现居住于循化县城八贡苑,马某某车出嫁至谢家滩乡阴坡村,现和女儿马某某居住在谢家滩乡阴坡村。

现提醒1月23日以来,与上述17人有密切接触人员,需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 接触人员要第一时间到所在村(社区)进行登记。村(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报告。对不主动报告、刻意隐瞒接触史和病症、不执行防控措施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惩。

2、 接触人员返家后,暂不要外出,居家封闭隔离观察14天以上,每天由所在村(社区)医护人员亲自上门测量体温2次。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请就近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3、 居家隔离者应注意以下事项:

1.最好是单独居住。被隔离者应单独居住一间通风良好的屋子,并与家庭其他成员至少保持一米距离,尽量不做亲密接触。

2.保持室内通风。每天开窗通风两次,每次通风时间至少三十分钟。

3.对经常频繁接触的家居物品,要每天进行消毒、清洗,浴室、卫生间每天至少消毒一次。  

4.设置专用垃圾桶。丢弃的纸巾和口罩要放在专用垃圾桶内,并在丢弃垃圾前用消毒液喷洒至垃圾湿润后扎紧垃圾袋。

5.个人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不与其他家庭成员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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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生福韩生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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