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第十二次调整!青海这些人涨钱了…

1月21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提高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决定提高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是我省连续第十二次调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连续第十二次调整!青海这些人涨钱了...

此次提标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60元,从每月580元提高到640元,增幅10.3%;农村低保标准提高500元,从每年4300元提高到4800元,增幅11.6%。新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在2020年2月底前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县级民政部门也将尽快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提标后达到低保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同时,我省各地将结合《青海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的贯彻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强化政策导向,及时让困难群众知晓这一惠民生、解民忧的政策举措,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西海都市报,不代表青海网的观点和立场。

(0)
韩生福韩生福
上一篇 2020-01-21 23:00
下一篇 2020-01-22 20:0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