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在省厅出入境管理局的指导协助下
海西州公安局出入境管部门
顺利完成12名缅甸籍“三非”人员的遣返工作。
案件回顾
2019年09月29日16时30分,都兰县公安局巴隆派出所民警在巴隆乡铁丝盖枸杞滩区巡逻时发现,有12名缅甸籍人员在我辖区铁丝盖枸杞滩区从事枸杞采摘务工,经核查发现12人均无入境身份证件,已构成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三非”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海西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决定对12名“三非”缅甸籍人员执行遣返出境。
经省厅出入境管理局协调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相关遣返事宜后,由海西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牵头,抽调都兰县、德令哈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民警组成遣返工作组前往云南瑞丽开展遣返工作。
途中,民警严格落实各项遣返措施,努力克服路途远、监管难、语言不通等困难,历时十天、行程七千多公里将12名“三非”缅甸籍人员安全顺利的遣返至瑞丽口岸,圆满的完成了此次遣返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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