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夫妻抱养了一个婴儿,谁料一年后…

绝大部分到了婚育年龄的女性都会渴望孕育一个小生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宝宝,家住西宁市城北区大堡子村的曹成兰也不例外,然而结婚多年,曹成兰却始终没有怀上宝宝,这让她有了领养一个孩子的想法。

让曹成兰没有想到的是,领养孩子这件事情让她的生活陷入了一团乱麻。

西宁夫妻抱养了一个婴儿,谁料一年后...

照片中的孩子是曹成兰抚养照顾了一年的儿子,然而如今她只能对着照片怀念这短暂的母子之情。

曹成兰与丈夫结婚有几年了,俩人一直想要有个孩子来填充生活的空白,给家里增添一些欢乐,可是多次尝试后,曹成兰却一直没能成功受孕,眼看着自己年龄越来越大,曹成兰和丈夫决定领养一个孩子。

当时孩子出生刚满一个月,曹成兰和丈夫当即决定领养。

曹成兰 求助人:介绍人说她是10月怀胎不容易,把她在医院的住院费用(支付),再拿一点营养费,这是人之常情,所以我当时就准备了16000块钱的现金。

曹成兰说孩子十分乖巧可爱,给她和丈夫的生活增添了很多欢乐,也让她深刻地感受到了当妈妈的喜悦。就像所有的父母一样,曹成兰也在为孩子倾尽所有,而当生活在慢慢步入正轨的时候,有件事情却一直萦绕在曹成兰心里。

曹成兰 求助人:托这个托那个孩子的户口都没有报上,之后别人说,只要这个孩子的妈妈去派出所验血,给我写个证明,孩子的户口就能报上了。

为了给孩子报户口曹成兰多次联系了孩子的亲生父母,但是对方却始终找各种借口推脱。

曹成兰说当初考虑到孩子将来的处境,她没有与孩子的亲生父母办理领养手续。而没有这一纸协议,曹成兰就无法制约孩子亲生父母的出尔反尔。曹成兰说一开始他们是要钱,到了后来他们干脆向曹成兰索要孩子。

西宁夫妻抱养了一个婴儿,谁料一年后...

曹成兰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视如己出的孩子有一天会和她分离,如今孩子已经被抱走1年了,而她只能拿着一年前的照片努力拼凑孩子现在的模样。

难过伤心之余,曹成兰内心也满是愤怒,她认为这一年自己是被利用了。曹成兰说当初是自己没有办理领养手续,所以她没办法强行留下孩子,既然孩子已经被抱走,如今她也想要回自己应有的补偿。

采访中帮女郎看到孩子的亲生父亲签下了一张七万元的欠条给曹成兰,写明是抚养孩子一年期间的保姆费、伙食费和生活费。

曹成兰 求助人:她说他先把孩子抱走,给我打了个7万元的欠条,他给了1万块钱,还剩下6万块钱。

欠条是去年年底签的,但是直到现在曹成兰也没有拿到剩余的钱。万般无奈下曹成兰向帮女郎发起了求助。

那么孩子的亲生父母对此事又有何说法呢?帮女郎电话联系了孩子的亲生父亲李古林,他向帮女郎道出了当初将孩子送养他人的原因。

李古林 孩子亲生父亲:这是我们私自生的孩子,那时候心想着,她那边没有结婚证,但我这边有家庭。

李古林说孩子被送养之后,他们也思前想后考虑了很久,加之孩子也迟迟无法落户,他才想要回孩子自己抚养。

采访中李古林说当初自己是被逼无奈才向曹成兰签下了七万元的欠条。欠条中约定的七万元他无法全部支付,他只选择支付两万元。

那么在法律层面,李古林是否应当依据欠条内容向曹成兰支付剩余的钱款?曹成兰与李古林之间产生的领养孩子的事实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

刘彬 青海立詹律师事务所 律师:孩子的亲生父母和孩子的收养的人之间,实际上达成了一个收养和送养的民事法律关系,在这个过程中,双方是基于自愿达成的收养送养协议,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均没有违法行为,属于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刘律师告诉帮女郎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收养和送养的法律关系在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后,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正规的收养和送养的相关手续。

此外刘律师解读,就李古林向曹成兰签订的七万元的欠条,也应当按照约定予以支付。

曹成兰说接下来她将会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虽说法律武器可以帮助曹成兰索要赔偿,但这件事情给曹成兰心里造成的创伤和阴影是无法轻易抹去的,此外这当中被亲生父母送走又要回的孩子也是最大的受害者。

李古林 孩子亲生父亲:我们两个人领了结婚证,孩子也报了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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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生福韩生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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