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医用耗材加成!青海调整50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日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自2019年12月31日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这将有效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降低人民群众就医负担。

这是继2015年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后,我省综合医改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我省公立医疗机构告别以耗材补医的历史,正式进入医用耗材“零差率”时代。

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按耗材采购价格进行收费,不再加价,实行“零差率”销售。利用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政策性减收腾出的空间,同步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价涉及六大类509项,其中,综合医疗服务15项、病理学诊断7项、临床诊断72项、手术治疗374项、康复医疗9项、中藏医32项。医疗机构取消耗材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财政补偿10%、医疗机构自行消化10%,保持医疗机构收入总量基本平衡、良性平稳运行。

《通知》要求,各级医保、卫生健康部门密切关注此项政策实施,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不执行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政策,提高标准收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以及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等行为的医疗机构,依法严肃查处,对违规支付医保基金部分全额予以追回或拒付。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确保顺利实施,切实降低群众就医负担,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新闻加点料

省级职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业务经办流程简化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水平,不断满足职工看病就医需求,近日,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简化省级参保职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办理事项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简化省级职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办事流程。

一是加快待遇审核,实现即来即办。为有效解决部分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患者申报审核等待期长、医疗费用支出压力大等问题,省医疗保障局积极改进和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及时取消15个工作日资料审核期限,凡提供完整申报资料的参保职工可以即来即办、即时享受待遇。

二是扩大服务范围,方便就医购药。为均衡医疗资源配置,形成医疗机构间良性竞争的局面,同时缓解参保人员“就诊难、购药难”的问题,省医疗保障局及时对227家省级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通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刷卡结算业务,满足了省级参保职工就医购药需求。

三是取消定期变更,自主选择就医。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制度启动时,按照“就近就医”的原则,参保人员需选择2家医院和1家诊所(社区)作为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年底可申请变更。近年来,受省内就医地、居住地变更、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不足等因素制约,参保人员“跑腿”购药问题亟待解决。为此,省医疗保障局决定,取消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定点管理,凡享受特慢病待遇的人员,可在所有开通“门特慢”病刷卡结算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按规定限额享受应有待遇。

下一步,省医疗保障局将持续加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与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管控力度,不断完善和优化医保经办流程,从解民忧、暖民心、办实事的角度出发,为我省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使党的各项医保惠民举措更快、更好的得以落实。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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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生福韩生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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