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3个小孩被一辆黑色小轿车拉走”?警方消息来了

近日,在微信群中流传着一则关于“《韭菜沟电子商务,快递信息群》中微信用户发布称泉沟村三个小孩在村委会门口被‘拉娃娃’用一辆未悬挂牌照的黑色小轿车拉走,请大家看好自家孩子不要让他们满大路的玩”的消息。大通公安在此郑重辟谣,此消息为虚假信息! 大通警方在获知此信息后,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立即联合塔尔派出所对该信息进行了核实。经查,微信群中所提及的女孩及弟弟因为贪玩,玩晚了不敢回家,已于事发第二日上午回到家中,塔尔派出所社区民警已及时在该微信群中发布事件通报及民警提示。

“大通3个小孩被一辆黑色小轿车拉走”?警方消息来了

 对此,大通公安提醒广大网民,如果收到此类未经核实的消息不要轻易相信、转发,可以拨打110进行核实。通过网络传播、散布谣言属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盲目转发,更不要杜撰改编、添枝加叶,对故意散布、传播网络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诚信,公安机关对此将依法查处。

希望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发现谣言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健康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大通公安,不代表青海网的观点和立场。

(0)
韩生福韩生福
上一篇 2019-12-19 18:58
下一篇 2019-12-19 19:1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