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纪委通报5起典型案例

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委具体措施落地生根,现将海南州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纪律问题通报如下。

一、原贵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宁维军公款旅游的问题。原贵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宁维军在2017年5月15日至24日,9月5日至15日,分两批组织53名人大代表赴陕西延安、四川江油两地培训学习中,随意改变培训内容、行程,费用超出预算,且除第一期在延安市委党校安排一次授课和第二期在贵德县进行一天的集中理论学习外,两期培训全程无实质内容,存在公款旅游的问题,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宁维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贵德县政协副主席杜成梁违规套取公务车辆燃油费的问题。2017年3月28日,贵德县政协副主席杜成梁以贵德县政协名义在贵德县郭拉加油站使用公务卡购买了一张价值1万元的公务车辆加油卡,之后,县政协办公室向其本人转账支付了汽油款1万元。此加油卡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5月1日共开支9993.39元,所有开支无公务用车派车单和加油票据凭证,其本人亦不能提供该笔汽油款用于公务的证明,存在套取公务车辆燃油费的问题,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成梁受到警告处分。

 三、贵德县政协副主席刘锦平套取公务车辆燃油费、私车公养等问题。2017年7月,贵德县政协工作人员在贵德郭拉加油站以贵德县政协名义,使用刘锦平本人的公务卡购买了一张价值1万元的公务车辆加油卡。之后,县政协办公室向其本人转账支付了汽油款1万元。此加油卡一直由刘锦平本人保管、使用。截止调查,卡内余额为3015元。已开支的燃油款无公务用车派车单和加油票据凭证,刘锦平亦不能提供该笔汽油款用于公务的证明,存在套取公务车辆燃油费、私车公养的问题,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刘锦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问题,有的违规公款旅游、有的套取公务车辆燃油费、私车公养,这几起案件表明当前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无视法纪规定,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全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警、自醒、自重,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党的宗旨,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上发挥“头雁效应”。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紧盯“四风”问题易发领域,深挖隐形变异问题,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海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0月31日

关于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海南州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关于贵德县原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常牧镇政府相关负责领导和下岗查村“两委”在生态护林员评定中不认真履职的问题

2017年11月16日,贵德县常牧镇下岗查村“两委”在上报2017年度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名单时,未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办法》,违规将27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生态护林员名单上报。之后,常牧镇政府、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在明知违规的情况下,逐级上报至省林业站。此事导致123名合规上岗人员工资报酬一直未得到兑现,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反映出下岗查村“两委”在贯彻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中打折扣、搞变通,常牧镇政府、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履职尽责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业务部门之间缺乏沟通衔接、推诿扯皮,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经贵德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原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常牧镇人民政府、下岗查村“两委”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原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局长贾昭、常牧镇人民政府镇长关却俄日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原县农牧林业和环境保护局主管农牧林业的副局长宋廷瑾、张红培,常牧镇人民政府主管农牧林业的副镇长仁青多杰、县公益林办公室负责人田娟进行诫勉问责。

二、关于共和县切吉乡乔夫旦村“两委班子”成员虚报冒领扶贫资金、切吉乡人民政府和县农牧和科技局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2011年共和县切吉乡乔夫旦村乔夫旦社实施草原奖励补助时,时任乔夫旦村副书记吉本加,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家一户四人申报禁牧面积,贪污国家资金49072.66元;时任乔夫旦村乔夫旦社社长仁青优,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家一户三人申报禁牧面积,套取国家资金28723.11元。共和县切吉乡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虚假的禁牧补助花名册未经审核把关,直接上报至共和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同样未认真审核,直接予以认定,导致村干部虚报冒领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经共和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吉本加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法所得已上缴国库,仁青优违法所得已上缴国库;对切吉乡人民政府、共和县农牧和科技局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以上典型案例中的涉案人员对党中央和省州委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对法纪毫无敬畏,费劲心思骗取套取、挪用贪占。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些问题严重损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直接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全州各级党组织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党中央和省州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大对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以专项治理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州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扶贫项目及项目资金的监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坚决防止以整改代替问责的现象。

中共海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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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生福韩生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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