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50万!玉树立法保护石刻

10月3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玉树藏族自治州石刻文化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今后玉树石刻文化保护将有法可依。

最高罚50万!玉树立法保护石刻

玉树石刻遍布全境,形态多样,是青藏高原石刻文化传统的集中表现地。目前,全州有以石刻文化为内容的2个国家级文保单位和10多个省级文保单位,已确认25个古代岩画点、3000多个单体图像,成为全国以石刻文化遗产为主题的文物保护单位最多的地市级行政区域。该《条例》的制定旨在加强玉树石刻文化保护管理、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需要,也是进一步研究挖掘石刻文化所蕴含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推动玉树优秀传统石刻文化传承弘扬,充分展示岩画、摩崖造像、石版画和嘛呢石的历史文化价值,不断满足群众特别是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和文化需求,发挥石刻文化激励启迪和教育感化作用等社会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地区和谐稳定的需要,更是为玉树石刻文化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提供法制保障的需要。

条例共五章二十六条,包括总则、保护管理、传承利用、法律责任、附则五部分。从地方实际、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出发,针对如何解决玉树石刻文化保护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了加强保护管理确需的规定。《条例》中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都有明确的处罚措施和标准。比如擅自对石刻文物妆修、增修、增刻或者重塑的,由县(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明显改变石刻文物原状等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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