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即日执行,西宁网约车新规出台!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西宁市实际,制定《西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重磅!即日执行,西宁网约车新规出台!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公安机关登记注册,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且与市交通网约车监管信息平台相匹配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标准高于本市主流巡游车。主流巡游车车辆标准每年由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

纯电动车辆轴距2600毫米以上、续航里程250公里以上;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辆轴距2600毫米以上、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50公里以上。

(四)自车辆初次登记注册之日起,不得超过3年且行驶里程不得超过6万公里;

(五)车辆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地址,其所属区域与拟从事经营服务的区域一致;

(六)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七)按照国家规定,投保营业性车辆的相关保险。

重磅!即日执行,西宁网约车新规出台!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

(五)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被查处从事2次以上非法营运行为的;

(六)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该《办法》还提到,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需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对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网约车驾驶员发放该证。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明确服务项目和质量承诺,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在提供网约车服务时,提供驾驶员姓名、照片、手机号码和服务评价结果,以及车辆牌照等信息。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通过向社会公布运价结构、计价方式和价格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并向乘客提供本地出租汽车发票。还需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充分保障乘客权益,每车每座承运人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

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不得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违反网约车相关管理规定的,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予以处罚。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4月15日。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西宁市政府,不代表青海网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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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生福韩生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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